4月2日采訪,微博話題女子入職體檢出現懷孕后被拒錄用”上了熱搜榜。
根據我國多家媒體報導,2023年6月,嚴女士收到某企業的入職通知,通知要求她提供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稽察(HCG)報告。
嚴女士在接受檢查后展現自己已懷孕,并如實告知了企業。然而,幾天后企業卻以規劃調整崗位取消”為由解除了她的勞動合同。值得留心的是,雖然公司聲稱取消崗位,但在招聘平臺上,該企業仍在照舊招聘。
在多次對話無果后,嚴女士決定對該企業提起訴訟。最終,法院判決涉事公司賠償相關損失3萬元余。
律師指出,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享有突出的勞動權益保護,因為她們承擔了生育責任?,F行的法律制度對孕期女職工的勞動強度、工資報酬、勞動合同存續等方面做出了明確法規。
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用工成本,抑或會采取對懷孕女職工進行調崗、降薪或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等違法行為,這侵犯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。
(投訴)